闽南网11月8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泉州市发布《泉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调整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进一步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简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流程
根据《优化方案》,将《泉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中“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调整为“交售个人持有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将“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和“上传资质企业开具的旧车回购发票照片或扫描件”内容删除。对丢失旧车《非机动车行驶证》,可在系统上提报“遗失声明”;对未在交管部门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书面承诺真实拥有该旧车的使用权且来历正规。
活动商家统一回收旧车并登记造册后交由资质回收企业拆解处置,对应新车销售同一个人,实现“回收、拆解、购新”数据闭环可追溯。公安部门要加快上牌审核进度,力争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
扩大家装厨卫焕新参与品类
加力支持家装厨卫品类消费品以旧换新,将家用燃气监控设备、日用陶瓷(含餐具、茶器具等)、藤铁家居、家纺用品(含床品、地毯、床毯、窗帘及其他软装等)、石材板材等全品类,新增列入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产品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获取销售发票可享受相应补贴。
开展酒店业电视终端以旧换新活动
《优化方案》提出,泉州市范围内酒店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10台以上电视终端设备(4K及以上分辨率的高清电视终端等符合广电总局要求的超高清设备),按照实际采购经费的20%给予补贴。单家酒店享受电视终端设备补贴数量不得超过酒店实际客房数。
参与酒店需于2024年12月15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广电主管部门提出采购补贴申请,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补贴申请,并提供电视终端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需体现电视机品牌、型号及台数)、确认交易单(确认交易单可为采购合同或线上平台交易成功确认截图或收货签字确认单)等材料,属地县级广电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及时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