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惠容)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一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漳州市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实干精神,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优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服务上,作出了有益探索。
精准施策 严禁调查“一刀切”
严禁环保“一刀切”是近年来一直强调的问题。近日,在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更是直言:我们正在开展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严禁地方“一刀切”。
一直以来,漳州始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出现“一刀切”问题。其中,近期漳州市开具的一张表格——漳州市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个人住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表,便是漳州市精准施策、拒绝“一刀切”办事的生动写照。
据了解,因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用途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调查费用不低,给基层和群众造成了不小的负担。
对此,2024年8月,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漳州市出台全国首个简化方案——《漳州市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个人住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化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适用对象和适用情况等。对历史清白的农用地转为“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了调查简化。该类相关业主仅需填写简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格,由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后,直接在调查表上签署意见,作为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依据,无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不需要评审。
日前,为建设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民俗文化馆项目,项目业主对项目所在地原有的农用地开展了简易调查。经过各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2024年9月11日,漳州市第一张简易调查表在此诞生,它标志着《方案》真正落地实施。
《方案》的出台实行是漳州市扎实举措为民办事、为民谋福的缩影,真正做到将实事求是落地生根。截至10月25日,漳州市已累计对18宗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个人住房地块实行简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华安县6宗、平和县5宗、漳浦县7宗,累计为基层和群众节省近30万元的调查费用。
依托平台 提高调查效率
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如何实现调查机构资源高效整合?漳州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
2024年漳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量是往年的2-3倍,随着整改的持续深化,对第三方调查机构的需求呈现爆发趋势。适逢其时,2023年11月底,漳州市印发了《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推广运行实施方案》,2024年1月1日开始启动试运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也被纳入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起初,平台刚试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上主动备案的调查机构仅4家,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针对此问题,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方面通知各地提醒相关调查单位做好备案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平台,提高相关备案审核频次。目前备案调查机构提升到60家。
在该平台上,土壤调查项目业主通过询价后,可以通过竞价、随机抽取、直接委托等三种方式,确定第三方场调单位,相关招投标周期压减到3个工作日。
值得一提的是,平台上中介的服务流程、准入条件、服务时限、服务参考价格等要素都有着严格的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都得到了有效保障。调查机构在平台上获得了更多公平竞争的机会,这使得项目业主能够安心地将项目托付给平台。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实现了双方共赢的局面。
截至10月30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系统上,土壤调查报告已办结项目(包含区县)数量共计72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平台整合资源,提高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效率。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久久为功,需要有全局观念。漳州市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可谓下足了功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多部门建立重点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在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调查效率。同时,漳州市先后印发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漳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重点地块100%、其他地块不低于20%的质量监督检查频次要求;针对第三方调查单位技术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要求负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核人员需具备环保、化工、土壤、地质或农业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下一步,漳州将持续优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